根据消费者取得和使用药品的权限,国际上把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中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1999年6月1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9年6月18日公布。该管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药是指在诊疗活动中,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