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尚未批准任何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在我国数字货币监管框架下,投资者可以自担风险并自由参与数字货币交易。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所发行的,并且不具备货币的法偿性和强制性等属性。虚拟货币没有真正的货币地位,不适合因此,公民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时并不受法律保护。
提醒:在进行投资前,应该先了解项目存在的风险,并全面了解有关项目的投资人、投资机构和链上活动等信息,以避免盲目投资或进入资金盘。回答时间:2021年9月24日,有关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想要获取更多信息,请访问“平安银行我知道”: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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