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期货合约而言,每月的第三个周五被称为交割日,是商品需要被最迟交付的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在交割日之前不能持有合约。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平仓,交易所将会强行平仓,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只有那些已经被交易所批准申请套期保值资格的现货企业,才被允许持有合约至最终的交割日期并参与交割程序,因为它们需要和有资格进行套期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