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9月24日发布了一则通知,目的在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中的炒作风险。通知特别指出,虚拟货币并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此举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虚拟货币投资风险并强化其认识,同时加强对于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另外,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境内没有批准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在本国的数字货币监管规定下,投资者自担风险地拥有自由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权利。因此,我们提醒投资者应注意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明智投资。最终应答时间为2021-12-24,有关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