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是一种金融商品,最早在1973年由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推出。它是一种以金融衍生品为标的物的交易合约。 期权合约可以理解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金融交易权利。它赋予买入者或持有者以一定期间内,以指定价格买卖特定数量的交易产品的权利。持有期权合约需要支付保证金,也就是期权费。而卖出者或立权者则收取期权费,在买入者希望行权时,必须履行卖出方的义务。期权合约的特点是,在到期日之前或到期当天,它赋予交易双方以一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相关工具或资产的权利,而不是义务。这意味着,持有者可以选择是否行使该权利,而卖出方则必须遵守合约条款,对持有者行使权利做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