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国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表声明,禁止该平台被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和微信都表现出强硬的态度,如果发现交易涉及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就会立即停止相关支付服务。他们还将严肃处理商户和个人账户涉嫌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举措与币安(Binance)近期的一则声明有关。10月9日,币安宣布将在中国推出P2P交易服务,并且币安的CEO赵昌鹏(CZ)在Twitter上确认,将添加微信和支付宝支付通道。实际上,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早在2013年底,央行就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各支付机构严格执行规定,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