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份通知,旨在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该通知中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并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境内暂未批准任何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然而,根据我国数字货币监管规定,投资者可以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自由选择参与数字货币交易。因此,投资者需要谨慎理性地对待数字货币交易,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需注意的是,以上内容的最新业务变化信息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