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地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金融创新”和“区块链”概念,发布了一些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和“数字资产”,以此吸收公众的资金,严重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这些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之实。这些活动的主要特征包括:网络化和跨境化活动范围广、风险扩散速度快;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强,利用热点概念和名人大V“站台”进行炒作,并以空投“糖果”等方式诱惑公众投资;存在多种违法风险,如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行为,以及难以长期维持的资金运转等问题。因此,广大公众应该理性看待区块链技术,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避免盲目相信虚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