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峰律师认为,这种融资活动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也不具备统一的技术标准,因此,实践中这种经营或融资活动可能存在诈骗风险、技术安全风险以及非法融资风险。
2017年,ICO依托着“数字货币”“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概念大热了一把。但是,仅仅通过几人团队发布一个“白皮书”,甚至有些连白皮书都没有就可以启动融资活动,这样的运作方式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外界因此对ICO的合法性一直有争议。去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对ICO明确表态,同时叫停了各类代币融资活动。七部门在公告中表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然而,ICO被禁后,市场依然存在新的融资方式——IFO。所谓IFO是指基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币种进行的分叉货币发行。在这些主流币的原有区块链上,根据不同的规则分裂出另一条链,产生新的数字货币。通过IFO,持有主流币种的人可以获得分叉后的新币,使IFO成为一种新的虚拟币融资手段。
自BCH的诞生以来,越来越多新的虚拟货币通过IFO的方式诞生,如比特币黄金、比特币钻石、超级比特币等。陈云峰认为,根据相关技术层面的说明,部分分叉币是对原有技术的升级或改进,如果是这个层面意义上的分叉,很难说其没有价值,在监管层面反复提示虚拟货币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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