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DCEP可以追踪每笔交易的去向,使监管机构可以完全透明地监控资金流向和进行有效的管控。在现金支付被淘汰后,只有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存在的情况下,每笔交易都可以被追踪,资金来源也可以被溯源查找,对于处理违法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若DCEP能快速推广到全球并得到其他主权国家的接受和允许,将有可能绕过美元和SWIFT结算体系,重新建立一个新的电子结算体系,从而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
第三,中央银行在数字人民币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向指定商业银行批发数字人民币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商业银行等机构则负责向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数字人民币相当于商业银行的网上支付服务,所有平台都必须支持,从而摆脱了私人互联网巨头掌握全国数字支付数据的局面。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DCEP并非加密货币,与区块链加密货币完全不同。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流通中的现金,旨在利用新技术对现金进行数字化,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通用基础货币。与加密货币相比,DCEP更类似于一种稳定币,如泰达币USDT,其以美元支撑与之对等兑换。
DCEP主要代替的是M0货币,即用于日常购物等小额支付的现金。而DCEP的好处包括:双离线支付功能,满足无网络信号时的支付需求;提高安全性,因为是实名钱包且具有挂失功能;提供多终端选择,不仅适用于智能手机,还可选择IC卡、功能机等硬件;根据客户信息掌握程度的不同,将数字人民币钱包划分为几个等级,用于不同支付场景;通过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的方式,实现点对点交付,有效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使用DCEP支付不会留下个人信息,与微信支付宝支付不同,个人信息将集中在人民银行,更易保证反洗钱、反逃税、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安全。
总结以上内容,DCEP并与加密货币有着本质区别。在使用DCEP时,双离线支付、安全性提升、多终端选择、点对点交付、保护个人隐私等特点也使其成为一种有价值的新型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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