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方面,我国法律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以促进经济增长。然而,实际上我国面临着来自中央政府的多目标约束,如物价稳定、促进就业、确保经济增长、支持国企改革、配合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确保外汇储备不减少以及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等。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货币政策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坚持稳定物价的单一目标,逐步弱化直至消除多目标约束。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确定后,货币政策框架的选择实际上归结为中介目标的选择。
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货币供应量近年来一些学者认为,货币供应量目标不再有效,应该放弃,并建立一个以通货膨胀率为调控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
根据美国、英国、德国三国的实践看来,货币政策框架的选择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应当根据本国当前的实际经济金融条件进行调整。
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金融实际情况,目前实行通胀目标法存在一些困难。首先,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而通胀目标法要求汇率完全自由浮动,因为汇率目标与通胀目标有时会发生矛盾。其次,采用通胀目标法需要中央银行具备较强的控制能力和预测通货膨胀的技术和能力,而目前我国的中央银行还不具备这些条件。此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货币政策透明度以及可信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因此,目前我们的任务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
具体而言,我们应该修正货币供应量这一指标,并合理界定其层次和统计范围,确保其可测性和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同时,我们应该监测更多的信息变量,建立相应的经济模型,提高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形成一套包括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预期通胀率等指标在内的货币政策监控指标体系。
其次,我们应该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提高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能力。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以管制利率为主的国家,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而在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利率则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此外,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增强中央银行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尽管我国中央银行已经在增加货币政策透明度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仍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
长远来看,我国货币政策将面临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以及国际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的加强、利率和汇率的套利投机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货币政策框架选择仍需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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