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吗?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合法吗?常见的虚拟货币骗局有哪些?关于虚拟货币炒作交易,再迎多地警示风险。7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继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警示虚拟货币非法集资风险后,青岛市司法局也发布风险提示称,警惕虚拟货币成为洗钱工具。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以区块链或类似技术为支撑并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的通货,主要包括比特币等,是不以物质形式为载体的新型货币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不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地位,任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行为均属非法,我国任何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或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和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北京时间7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比特币近两日再次出现回涨,再度重回6万美元大关后,接连涨至6.1万美元、6.2万美元。截至当日发稿时间16时15分,比特币最新价格报62983美元,日内涨幅0.05%,周内涨幅10.06%,月内跌幅3.64%。其余虚拟货币也出现全线上涨。其中以太坊最新价格报3383美元,24小时上涨0.63%,周内涨幅13.69%,一月内跌幅3.32%。
就在几日前,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官网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为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日,发现个别企业以“DD0数字期权”为名,招揽群众认购投资,称其以实物资产锚定,通过境外数字资产交易所发行上线数字期权DD0,以此为噱头并与投资者签署认购协议,对外发行DD0数字期权,其本质上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
此外,还有一些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青岛市司法局强调,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青岛市司法局介绍,相较于传统洗钱工具,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点,这些特性使得虚拟货币被用于跨境洗钱时危害性更大。例如,虚拟货币跨境洗钱引发金融监管失灵,危及金融管理秩序稳定;境内外监管套利空间巨大,严重干扰司法机关正常活动;虚拟货币跨境洗钱的监管逃逸性强,对外汇管制制度产生冲击;虚拟货币跨境洗钱犯罪涉案财产追缴难,严重侵害受害人的追索权。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行为风险极高,根据此前虚拟货币相关的风险事件来看,既有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所爆雷的案例,也有借相关虚拟币、代币发行炒作币值,拉高价格后跑路“割韭菜”的案例。国内早已禁止虚拟货币相关的运营及投机炒作活动,个人投资者应当意识到此类行为是背离监管的非法金融活动,具有极高的风险。
在苏筱芮看来,对于消费者来说,不论是“区块链”还是“虚拟货币”等投资宣传,均需关注背后的运营方是否持有正规金融牌照,是否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许可。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如炒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需及时认清形势,远离当下鱼龙混杂的虚拟货币市场。
青岛市司法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要加强对相关金融知识的学习,谨慎识别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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