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7年4月15日,通州公安分局次渠派出所接到事主田某报案称,他在直播平台上的主播账号被盗了。田某成功申诉后,发现账号内价值1.8万元的虚拟货币被盗。
警方调查发现,一个自称广告推广的人员联系了田某,称田某可以在自己的直播期间推广广告获利。田某相信这是真的,于是打开了该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并填写了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久后,田某发现他的账号无法登录,并且账号内虚拟货币被盗。
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警方通过往返直播平台公司和银行,对田某被盗账号和虚拟货币提现记录展开调查,最终确认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对张某的调查,警方进一步掌握了线索,发现张某还有两名同伙,三人长期在河北省唐山市活动。警方随即前往唐山市展开追捕行动。
7月27日中午12点左右,警方在3名嫌疑人返程的时候将他们当场抓获。这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张某(男,21岁)、刘某(男,18岁)和卢某(男,18岁),都来自河北省。据3人供述,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今,他们通过添加粉丝较多的“网红”主播为QQ或微信好友,并以推广广告获利为由,通过发送虚假链接骗取对方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货币,共计盗取账号30余个,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达到了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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