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们可以合法地买卖虚拟货币。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旨在防范比特币风险。该通知指出,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所发行的货币,也不具备法定和可强制属性等货币属性,因此不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本质上来说,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没有类似货币的法律地位,不应被用作市场流通货币。但是,比特币交易人们在自行承担风险并自主决策的前提下,自由参与这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