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直在明确且一贯地执行虚拟货币监管政策。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如比特币、以太币等以及所谓的稳定币如泰达币等,都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因此不能并将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