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货币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本位币,政府发行的铸币为辅币。 2. 实行不可兑换制度,即本位币与金属没有固定的等值关系,纸币无法与金银进行兑换。这种不兑现的银行券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流通,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或发钞银行,成为无限法偿货币和最后支付手段。 3. 实行自由本位制度,即纸币的发行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变动,不受国家拥有的黄金数量的限制。 4. 银行券通过信用渠道投入流通,存款货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随着金融发展的提高,现金流通的数量和范围越来越小,非现金流通成为货币流通的主要形式。 5. 管理纸币本位制度,发行者为了稳定纸币的价值,对纸币的发行和流通进行周密的计划和有效的管理。因此,经济学家将信用货币制度称为管理纸币本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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