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指出,数字货币可以分为私人数字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包括比特币和各种所谓的“稳定币”,它们已经成为投机工具,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同时也被用于洗钱和非法经济活动。全球性的“稳定币”可能带来国际货币和支付清算体系的风险和挑战,所以央行采取了相关措施。范一飞强调要大力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央行数字货币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两种。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面向商业银行等机构,用于大额结算,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产生影响。而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引发了人们对金融脱媒、货币政策削弱和银行挤提等问题的争议,中国央行对这些问题也高度关注。来源:光明网-央行:数字人民币白名单用户已达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