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数字货币的试点计划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在2019年年底进行小范围的封闭试点,然后在2020年在深圳进行大范围的推广。试点机构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试点的场景包括交通、教育、医疗、消费等领域。
据报道,中国银行在一个名为“321工程”的项目中确定了数个试点数字货币的内部使用场景。经过多次测试和准备工作,内部试点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目前该行已经在深圳等地的内部App中试点部分场景支付。
在央行数字货币的试点地区苏州相城区,各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将通过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代发。在4月份,他们将完成央行数字钱包的安装工作,然后在5月,工资中的交通补贴的50%将以数字货币的形式发放。
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央行的债务,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等值。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所长穆长春对其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即“其功能属性与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是数字化形态”,“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具体来说,央行数字货币不计付利息,可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使用央行数字货币时,应遵守现行的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规定,并对央行数字货币中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向人民银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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