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发行的一种债务形式,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它采用数字化货币形式,具备法定地位,并由国家主权发行责任主体负责。
2、数字货币是指像比特币、以太币这样的虚拟货币。它们没有中心机构发行,具备匿名性的特征。由于缺乏现有法律的约束,数字货币无法被视为真正的货币,因此没有货币价值。
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在现实中用于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仅仅局限于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以黄金重量命名,是一种电子货币形式。
目前的数码货币(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通过校验和密码技术创建、发行和流通。它们利用P2P对等网络技术进行货币发行、管理和流通,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使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根据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发布的通知,《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而非货币形式存在。
央行在设计数字货币时会充分考虑现有货币政策调控、货币供给和创造机制以及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不同于目前流行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加密的、以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定货币。
参考资料: 1. 中国新闻网-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央行警告称全部非法。 2. 中国新闻网-央行正研发法定数字货币系统,未来将与纸币共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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